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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3年)时,约定试用期3个月(3个月不交保险,第四个月一次性补交),3个月

1.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3年)时,约定试用期3个月(3个月不交保险,第四个月一次性补交),3个月已过12天(2017.10.30号入职,今天2018.02.12),公司不提不理,主动去问是否转正,被推三阻四,保险也还没开始交2.将补贴算作工资,导致工资总额变少。说好的实习3个月的工资是2600,2800,3000,当时未说补贴的事,到职后才知道有餐补和通讯簿(共计200),第一个月也是发了2800(也就是2600+补贴),但第二个月只发了2800(此时与我说工资+补贴=当初说的工资)请问上述情况,我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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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个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耗时多久,要花钱吗?一般都会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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