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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六月份递交了辞职信,放在老板办公室,老板也找我谈了话挽留,但我还是选择了离职,七月初工作结束,现

我在六月份递交了辞职信,放在老板办公室,老板也找我谈了话挽留,但我还是选择了离职,七月初工作结束,现在老板不发六月工资,说我没有按流程离职,并且说我之前在学校使用过的教学用书丢失,要求我回学校找到并补办离职手续,但书我确实不曾带走,从我七月离开至今已两个多月不曾在学校,这期间可以接触到书的人有很多,但我无从得知呀!原本说查监控,但学校监控也只能查看一周的,现在我该如何解决呢?
提问时间: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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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选择和解,对你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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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何和解?赔偿那些书吗?那岂不是她说多少便是多少?那是一堆很多的书和教学资料,估计是一笔不小的金额,但我确实不曾拿走,所以我要求查监控,结果被告知查不了,难道我就要背这个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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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说了半天,能选择的途径无非两条。第一仲裁维权,你有证据的话。第二去和解。你不愿意被锅的,那就走法律维权路!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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