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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8年5月21日离职,公司以资金周转不灵理由和我协商,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的工资

本人2018年5月21日离职,公司以资金周转不灵理由和我协商,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的工资共计1***,分批支付给我,到7月底全部支付完,有写一个支付协议,盖了公章,但是到现在都未有支付,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带着协议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提问时间: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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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直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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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可是当地劳动局要我先去找公司所在地的村委,村委解决不了再去劳动局,劳动局说先协调,协调不成再仲裁,为什么他们不可以直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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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协调是最快的,能协商当然是协商。打官司的话,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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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村委会的说法没有道理的,你直接申请仲裁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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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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