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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现在在一家专卖店上班,2017/12/17号我以书面形式告知2018/1/25离职,如果按正常程序走,我2018/1/17能走,考虑人情问题,我已经继续留下帮忙了,现如今我做完今天就到期了,老板娘当时跟我说年前我肯定是不批准的,但你要走我不可能拿绳子捆绑不让你是吧,你自己衡量,你要走,接下来就把工作交接好,当时我以为她答应了,直到昨天店长跟我说我的离职是不批准的,公司没有给你离职证明文件签不算,你要走就得想清楚你在做什么,我现在不该怎么办,我票都订好了后天就得回家了,怕她不给我应该得工资
提问时间: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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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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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了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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