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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12年办理结婚证,13年5月份我生下大女儿,因为我公公婆婆是教师,无法帮忙带孩子,所以我在月子期间就被我婆婆送到我娘家求我娘家帮忙照顾我跟孩子,14年初办婚礼,15年又生了二胎,我又被我婆婆送到我娘家照顾,大女儿我一直带到3岁才送去读书由他奶奶接送,但是周末及暑假寒假也是由我自己在娘家带,这期间我自己跟我爸妈带着两个小孩,吃住都是娘家,婚后我老公因为不踏实工作,工资总是没多少,只够养活自己,就算期间有打点钱给我,过不了多久我又打回给他用,直到16年5月份我上班了(白天我妈帮忙带,晚上自己带小孩)就更是没有拿过钱回来,16年跟17年我帮他还了两年的信用卡,(这2年内是一分钱都没有给我,只是在17年8月份给我买了一个手机,年底给了5000块钱过年,18年上半年考驾照没有上班,下班年找了半年的工作都没有上班,年前一个月在隔壁市打了零工,也没有看到工资),这期间我们都没有发生争吵过,反而还是鼓励他,现在他吵着要离婚,还跑去起诉了,理由是他常年在外打拼,没有感情了,说感情破裂,这样的理由法院会判离婚吗?还有由于小孩从小到大都是我一个人带,他经济上也没有尽到责任,连行动上也没有做到父亲的责任,从不带孩子,也没喂过一口饭,孩子生病也从不过问,如果离婚我可以把两个人的的抚养权都争取过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