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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明确写明按照国家标准工时制,除非乙方同意甲方申请特殊工时制。每天早上八点,早上八九点甚至十点过下

合同明确写明按照国家标准工时制,除非乙方同意甲方申请特殊工时制。每天早上八点,早上八九点甚至十点过下班(偶尔早上七点过上班,周末八点半),国庆节元旦节都在上班,重点是没有支付任何加班费,现在公司管理这部分的不认可,不愿意支付加班工资,还把责任推到经理身上,还说你随便去找劳动局。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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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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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王律师您好!我就想咨询一下处于我现在这种情况怎么样才能要到这一年的加班费呢?我们首先是联系我们公司的负责这方面的领导,她说他不知道特殊工时制,我们是算佣金制度,指标达标了就可以六点走,还说加班是我们经理叫我们加的,我们就说那我们只能联系劳动局她说你可以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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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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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具体情况,可以点击头像查看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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