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9月,因为我承包项目顾一个项目经理帮忙管理外地一个装修项目,所有人员及材料由其安排及代购,工资
19年9月,因为我承包项目顾一个项目经理帮忙管理外地一个装修项目,所有人员及材料由其安排及代购,工资450元一天,开工前我多次提出工期(工期40天,合同价1***元)及工程合同价,其都说没有问题,后其组织施工,工期要到期时,其让承包分项工程的工人罢工要工资,造成工期延误及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此工程超出合同价10万元左右及尾款甲方因工程质量问题没有支付,代购材料前期有开票,后来一直让我打款,没有材料票给我,工程经总包安排工人突击施工完成后,其一直让我付他工资及其代购材料款,我让其提供收据及票据,经整理后,其所用材料远远超出本项目的用量,其中有其本人其它项目的收据也给我,还有其它材料票据没有提供
提问时间:202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