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在深圳,老板这个月要搬厂去东莞了,正常是应该给不愿意过去的员工按照工龄和平均工资赔偿的吧?后来
我们厂在深圳,老板这个月要搬厂去东莞了,正常是应该给不愿意过去的员工按照工龄和平均工资赔偿的吧?后来发现老板计划赔的太少,就有员工投诉到12315,监管局来人调查,老板就开始耍滑头,说他只是在东莞新开一个不同名字的公司,并不是搬迁,估计现在深圳厂里的员工分流过去,转头给我们开会说,要留在这边可以,深圳这边公司会保留,但是订单和工作量肯定没有多少的了,那就意味着我们没得赔,而且收入会极大减少了,请问他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提问时间: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