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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农业户口,是**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3年了,19年2月28号晚上,下班的路上被私家车撞断

你好,本人农业户口,是**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3年了,19年2月28号晚上,下班的路上被私家车撞断脚,司机全责,交警也认定了,认定书已收到,在医院动手术,脚踝骨打了两颗钢钉,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呢?是出院3个月过后呢?还是一年以后取出钢钉呢?如果赔偿的话是按照什么标准赔偿的呢
提问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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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还是一年以后取出钢钉后,临床体征平稳可以鉴定。不过要在1年内起诉。按照人体伤残鉴定标准:(1) 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简称“工伤标准”),适用于各种职工工伤事故的残疾评定;(2)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简称“交通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残疾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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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医疗费、误工费(工伤是伤残津贴)、护理费、伤残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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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如果退出工作还有:1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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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也就是工伤和交通肇事标准不一致,但可以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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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赔偿标准是按照农村标准还是城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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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一般按户口性质来处理交通事故。工伤标准是根据本人工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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