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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包引发工伤责任纠纷,乙单位与丙签订的安全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劳动关系适用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法律?

请问律师,甲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乙单位(乙单位采用的挂靠资质),乙单位以乙单位名义与个人丙签订了劳务承包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了丙为其务工人员购买保险,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后果。在施工中乙单位又采用的甲单位名义进行施工。现丙所属的务工人员发生工伤,请问工伤责任应该如何承担?乙单位与丙所签合同中关于安全的免责条款有效么? 另外对于丙来讲,因为不具备用人资格,上述劳动关系适用与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还是劳务合同的相关法律?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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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因为丙不具备用人资质,那么与乙单位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属于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工伤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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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由乙单位和被挂靠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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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是由乙方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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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由乙方赔偿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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