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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今年5-18日有位员工出现了工伤,因为没有购买到社保,期间他住院费、康复费等等都是公司帮忙出的,但是这个员工想要我们公司索赔更多钱给他,所以他去横栏劳动局申请工伤搞仲裁,目前劳动局那边要我们公司提供他的考勤表和工资单,还有劳动合同、入职表等。我因为是后面才过来公司的,发现这个员工是去年2017年5月13号入职的,公司因为一直没有行政没有给到他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书,目前他想公司双倍赔偿他未签合同工资,也不愿意过来补劳动合同。之前公司薪资架构这块都不完善,老板直接给他6000-6800一个月什么都包含在内。工资以转账形式发放的 像这种情况如何能让公司规避少点赔偿?关于劳动合同这块是否有得补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