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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国企工作了两个月,招聘时的文件是这么说的: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薪酬结构为:岗位工资+绩效

我在一家国企工作了两个月,招聘时的文件是这么说的: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薪酬结构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具体根据岗位不同执行相应标准。2、 试用期三个月,待遇是转正后的80%`见习期一年。薪资:4000—5000元/月。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竞聘为技术人员。薪资:6万—8万元。3、 依法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合同制员工按企业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公司第一个只给我发了1700,现在辞职,她也没给多少,合法吗?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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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合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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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合同上写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没有明确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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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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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你到劳动局投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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