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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个问题,2017年6月20日在陕西``镇某煤矿井下作业,被爆破员在爆破时伤到眼睛及面部皮肤和上半身多处烫伤,17年6月20日到17年8月11日在榆林第二医院治疗,导致左眼晶体摘除,右眼视力受损,出院后右眼视网膜脱离(17年12月11日再次住院,在西安第四医院已进行注硅油保眼球手术,还有一次取硅油手术未做,面部皮下异物,也就是煤渣子烫伤后留下的黑印记没有住院治疗)17年10月进行工伤等级坚定(右眼视网膜未脱离前),17年12月20日伤残等级鉴定为六级,现想与单位商议赔偿适宜(本人每月工资为一万左右,但没有任何凭证,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投保金额4000元,)我能得到哪些赔偿款项,具体标准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