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8年底买的第二套房,房东名下有两套房,我名下有一套房,我去年底刚买的第二套房总价为51万六
我与2018年底买的第二套房,房东名下有两套房,我名下有一套房,我去年底刚买的第二套房总价为51万六千元,因为当时房东的房子不满两年就没有过户,到2019九月底可以满两年了可以过户,当时合同说过户费由买家负责,合同上也没说买卖双方过户费全部由买家负责,我感觉我被骗了,现在卖家两套房加上我名下三套房要三个点契税,想请问律师我该不该付这三个点的过户费,还是就付我自己的过户费
提问时间: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