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伙成立公司,公司注册资金5万元,甲占股40%,乙占股40%(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占股
甲、乙、丙三人合伙成立公司,公司注册资金5万元,甲占股40%,乙占股40%(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占股20%;但因公司房屋租赁、装修及相关用品的采购,实际产生费用会远远超出5万元,为解决公司资金不足的问题,三人口头约定共同筹钱,待公司装修完成后,以股东最终出资额核算比例,重新按出资比例划分股份后进行股权变更;装修完成后,最终出资结果为:甲21万,约占比54%;乙13万,约占比33%;丙5万,约占比13%;但现在甲要求变更股份时,乙却不予理睬,以嫌麻烦、是甲故意找事为借口不进行股份变更;而且乙又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公司银行卡全都在乙手里;那甲现在应该怎么办才能要求乙进行股权变更?
提问时间:202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