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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一场确认之诉了,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是隐名股东交税,隐名股东不肯交税,但是公司及显名股东都认可隐名股东的身份,因为税款有好几十万,隐名股东不交,那么就不能成为显名股东。法院驳回隐名股东的请求当显名股东的要求。那么我的案子是胜诉要拿回隐名股东欠我的钱款,我能不能按最高院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及我的权利,请立即强执执行:一、 请下&q***t;协查强制执行通知&q***t;,要求该公司配合执行,把每年的分红款抵扣被执行人欠我的钱款。二、 按最高院对老赖的办法,不还钱的老赖请立即拉入法院黑名单,同步限制芝麻信用,查封陈x佳的及支付宝、银行卡,或刑事拘留。同时限制陈x佳的高消费并限制其孩子进入民办幼儿园。三、 根据《执行规定》第三十二条:陈x佳未按规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被陈x佳在银行(含其分理处、营业所和储蓄所)、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的存款。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卖被执行人财产。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五、 被执行人每个月工资八千左右,其配偶的工资也有八千左右,当事人在婚姻持续期间每个月有工资收入一万六。请求法院查处用于抵扣欠我的钱款。已经快八年了,父母的养老钱,自己卖房的钱还拿不回来,恳请执行法官立即执行。这样要求可以吗?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我的手机1***7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