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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2018年征收土地,矛盾没有解决,没有签字同意,现镇政府没有人出面解决问题。后有施工单位

*镇人民政府2018年征收土地,矛盾没有解决,没有签字同意,现镇政府没有人出面解决问题。后有施工单位在土地中间铺设一条路,到现在为止还是没有收到一分钱。2020年6月信访回复又说,土地不在征收范围之内,向镇政府要这条路钱,镇政府回复说土地一并征收,补偿款还是按照2018年的标准计算,请问现在土地应该按照2018年标准计算还是2020年标准计算?可不可以把这条路断了,不给施工方出入
提问时间: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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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补偿按2018年标准支付。不能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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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现在向镇政府按照2018年标准计算土地,那这条道路应不应该向他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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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修路占用的土地,在占用期间应该赔偿损失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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