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住户在装修时打掉了房梁,过了不久他们家漏水并要求我们家重做防水层,之后经协商费用对半分。过了半年
楼下住户在装修时打掉了房梁,过了不久他们家漏水并要求我们家重做防水层,之后经协商费用对半分。过了半年,他们家又漏水……还要求我们全额再做一次防水层。上次防水层是我们找专业施工队做的不存在问题。装修师傅说可能是他们楼下打掉房梁使洗手间下沉的缘故。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他们打掉房梁,是漏水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可以用这条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吗?法律流程是怎样的?会持续多久?谢谢解答>3
提问时间:202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