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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8月判决生效。原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给付自原、被告2009年10月分居时起至

2013年11月8月判决生效。原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给付自原、被告2009年10月分居时起至判决生效日止的子女抚养费23万;2012年度、2013年度的县财政奖励及安全效益工资综合奖励(按12个月平均计算截止到判决生效之日的当月)、2013年8月份的工资以原告实际领取的数额50%有原告一次性支付给被告;请问律师是不是就支付被告23万就行了。
提问时间:20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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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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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的把12年、13年度奖励在加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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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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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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