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房产纠纷

如何将夫妻共同房产变更为个人所有?变更后,配偶去世后是否有继承权?能否单独进行房屋买卖?

我和我爱人,想把家里房子过户给我的名字下面,变成我个人单独所有。请问,变更后,如我爱人去世,他和前妻的儿子,还有继承权吗?我可以单独进行房屋买卖吗?问了公证处电话询问,公证处的人说,如果在我名字下,没必要公证这房子是我的,房证写着,单独所有,就是你自己的。可网上又写,这种情况,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还是有继承权,我个人不可以进行房屋买卖?到底谁说的对啊?
提问时间:2021-06-03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如果没有遗嘱,那确实属于夫妻共有,那样孩子还有继承权,你买卖房产要经过继承权人-孩子的同意,或者孩子放弃继承权,那样你才可以自由买卖
交流头像
用户
那就是更不更名,完全没用了?您能告诉我,怎么办可以避免他儿子和我争房子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除非立遗嘱或者协议,并对协议公证
交流头像
用户
如果孩子不知道我有房子,而且房子也写着我单独所有哪。我处理房子可以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正常是不行的,一般要公证书
交流头像
用户
遗嘱必须要去房屋所在地公证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是的,是房屋所在地
交流头像
用户
那就是说,我第一步,先更名,第二部,公证处公证。请问是公证,还是立遗嘱,这两个是一样的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立遗嘱或协议一样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11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5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丁磊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570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