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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沈阳与一家公司签的工程承包合同,这家公司是全国连锁的公司,沈阳是分公司,用的是格式化的合同,合同

我在沈阳与一家公司签的工程承包合同,这家公司是全国连锁的公司,沈阳是分公司,用的是格式化的合同,合同名头是总公司,最后盖的章是沈阳分公司的章,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写着如果发生纠纷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这个甲方是以名头上的甲方为准还是以盖章的分公司为准呢?我要是想起诉甲方能否就在沈阳分公司管辖的法院起诉?如果沈阳这边的法院不接受让去总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怎么办?我根本就没与总部的公司有过什么交集,而且分公司有明确的法人代表,但总公司咱有分公司70%的股份。求解答,谢谢
提问时间: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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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合同有效,在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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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分公司所在地法院不接受,让去总公司那边起诉,是不是不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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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在工程所在地,不是公司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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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专属管辖案件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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