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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国家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因故需要离开单位一段时间。目前上级主管单位已指定临时负责人。离开期间,

我是一家国家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因故需要离开单位一段时间。目前上级主管单位已指定临时负责人。离开期间,单位进行经济行为时,需要签署合同,因此需要我的授权。授权方式一:授权给临时负责人。方式二:按照分工授权各个副职。请问这两种授权从法律角度有无不同?哪种授权能免除我不在单位时间的责任?
提问时间: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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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于不是必须授权的情况下,不要轻易授权给他人,单位盖章就好,对于必须授权的情况,建议授权给分管副职,这样在追责时好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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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收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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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管哪种方式授权,都免除不了我的责任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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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其实没有你什么责任,因为本身都是职务行为,责任都是单位承担,你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过失,也就不存在什么责任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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