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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婚姻存续阶段2008-2015年,在2013年进行公证,与母亲共同继承房产一套(母亲75%.本人

本人婚姻存续阶段2008-2015年,在2013年进行公证,与母亲共同继承房产一套(母亲75%.本人25%),于2018年办理的新的房产证。现要卖出房产,产权处不给变更名字。现男方前妻于18年8月死亡,对方父母不配合办理(可以视为联系不上),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房产在**,女方户口所在地**。
提问时间: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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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公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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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需要在哪里起诉,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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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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