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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是属于事实婚姻、有好多个继子继女、想把所有的遗产留给最小的儿子、房产证是妻子的名字、打算以妻

夫妻双方是属于事实婚姻、有好多个继子继女、想把所有的遗产留给最小的儿子、房产证是妻子的名字、打算以妻子的名义立遗嘱、而丈夫的那一半遗产可否直接公证处公证放弃?或者公证处公证为丈夫把所有遗产处理权给妻子?省得又打一大堆证明。
提问时间: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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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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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因为如果继子继女们争产、是可以证明老人的夫妻关系的、而老人又不想去打那么多证明、直接公证处办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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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只能立遗嘱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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