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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4月份我租了一间合租房的主卧,因为宿友和房东签的合同,所以给我宿友转了管理费和押金。本月29

请问下,4月份我租了一间合租房的主卧,因为宿友和房东签的合同,所以给我宿友转了管理费和押金。本月29号,我将我的合租房转租给新租客。新租客确定租我的主卧后。在我,宿友,还有新租客,三方口头确定后,新租客将我该有的租金和管理费转账给我。30号我打包搬离合租房。30号晚上,新租客因为提出向宿友签二次合同被拒,宿友要求我将押金和管理费退回给新租客,拒绝租给新租客。现在情况是,宿友不愿意退钱给新租客,而新租客一直找我要当时转给我的押金和管理费。请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我认为,在三人已经达成转租,交接后,这事就与我无关了。走法律程序的话,我是否应该退押金?
提问时间:2021-09-27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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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租赁关系如果已经确认,双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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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双方是指?哪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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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新的租客和你的朋友啊,如果已经约定好了,那这个,就是他们之间的租赁关系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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