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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居住小区的对号车位被外来车辆临时占用,双方发生争执,但对方二人先行动手殴打曹某,曹某本能地原地招架,警方将双方带回所里,让各自进行了验伤,均为表皮伤,但警察认为无法处理,需要做伤情鉴定,后鉴定结果都无轻微伤,于是警察说因双方伤情一样,对先行动手打人的行为不予处罚,警察提供的小区录像清晰地记录了对方先动手打人的行为,警察不予处罚符合法律规定吗?如果警察认为情节轻就不用处罚,是否有法律依据?
提问时间: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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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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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轻微不予处罚,适合哪条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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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治安处罚条例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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