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我家信用社账户中国家补助危房改造款8500元。 xx村党支部书记陈x奇,联系到我
2017年12月,我家信用社账户中国家补助危房改造款8500元。 xx村党支部书记陈x奇,联系到我妈妈(廖x华),告诉我妈妈(廖x华)那是国家打给他的钱,需要让我妈妈把钱取出来给他。我妈妈(廖x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卡中的8500元钱取出,交给村支书陈x奇,陈x奇给予我妈妈(廖x华)500元感谢费。后经过举报,陈x奇以及部分包庇他的官员谎称改钱用于其他房屋改造,最后处理结果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上任的党支部书记告诉我们这个钱就这么算了吧,并且不会再将我家应得的8500元危房改造款退还给我家,我该怎样用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问时间: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