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一起的时候买了房,当时首付我给的7万,他给了14万,房子写我们两个的名字,两个月后,因为我
我和前男友一起的时候买了房,当时首付我给的7万,他给了14万,房子写我们两个的名字,两个月后,因为我的七万里有两万是朋友借我的,要我还,然后我男友就拿钱帮我还了,后期房子一直他在还房贷,我很少参与房子的事,现在分手了,请问我们该怎么算这个问题呢?他说他想要房子,但是要从我们分手的时候开始算房价给我钱,还要分期给,然后说只承认我给了5万的首付,请问律师我们怎么才算得清楚呢?
提问时间: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