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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男友未婚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我是否失去所有权?如何补救?
你好,我男朋友家全款付清买的婚房(二手房),本来是打算等我俩领了结婚证后过户的。但我这边临时出了点问题,他以未婚的情况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房产过户还在办理中。像这样的情况根据新婚姻法我是否对于这个房子已经没有任何的所有权了?事后加名字是不是也没有任何意义了?现在我和男友都在想有没有别的办法补救,让房子有我的一半产权。能否签订协议自愿约定,或者是房产公正?
提问时间:2021-05-2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你好,只要你们登记结婚,并且加了你的名字,那么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从法律上来说属于对你的赠与,只要加了名字,就不需要签协议了
用户
也就是说,我男友婚前全款买房,只要我们婚后领证,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我就有一半的产权了是么?因为18年的新婚姻法在这方面好像有调整,所以我不大确定
特邀律师
是的,只要加了你的名字,你就有一半的产权,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不影响我刚才说的
特邀律师
所以加了名字就可以了
用户
我还想请问下,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再加另一方的名与婚后买房,直接过户到夫妻双方的名字下,对女方来说,所享受的权益和保障是否是一样的?还是说有些许区别呢?
特邀律师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加另一方的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么与婚后买房直接过户到夫妻双方名下是一样的,女方的权益是完全一样的,没有区别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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