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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电子厂工作,我合同最后一次签的是物料管理,从进厂到现在9年从事的一直是物料管理,现在类似A部门人

我在电子厂工作,我合同最后一次签的是物料管理,从进厂到现在9年从事的一直是物料管理,现在类似A部门人员出了问题,盗窃公司财物被发现了,现在公司要求我这边B部门,以A部门发生盗窃公司财物事件为由,要求我们所有人员要调岗共8人,调产线带线,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我有以下几个问题咨询1,这种调动算是带有侮辱和处罚性吗2,我在这里签了三次合同了,原来都是操作员,最后我签的是物料管理,签的是无限期的,那岗位是不是以最后一次为准。3,我下边兄弟合同只写的操作员,没有具体到物料管理,但跟我做物料管理已有几年,厂里调动他们是不是可以随便呢,是否可以拒绝。4,如果我不同意调动可以吗,若公司强制调动,怎么赔付
提问时间: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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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算。2、是的。3、只要是操作岗位,要接受。4、你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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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谢谢,我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公司不讲人情,那我也无义了,我们公司缴纳公积金不是按照全薪算的,按照最低工资底薪来算,不包括加班费,补贴,奖金什么的,是不是违法呢,我投诉,要求公司补交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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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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