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12-19 19:10借款订单:2***1***5***合同 借款人 住所: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工业 身份证号:3***19 手机号:18974 借款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小额贷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本平台借款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圆) (小写:1***元 )。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0.0068 %。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2019年12月19日 起至 2021年12月19日 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借款人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借款人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小额贷款合同的附件,与本小额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平台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借款人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18974 收款银行:招商银行 账号:6***73 姓名: 五、保证条款: 1、借款人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本平台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借款人自负。 2、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本平台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收取每天借款总金额的 0.1% 逾期费用 。 六、违约责任 1、借款人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当本平台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预付金是生效法律合同的费用,贷款申请通过了下款之前必须先支付总额度的5%预付金,来生效下款有效合同。合同的预付金下个月1号退还到乙方账户。 九、本小额贷款合同自借款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户 (签字): 签订日期:2019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