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首付款买房,由于父母不会使用银行卡是我姐的银行卡转账的,并向一审法院提交了转账证明,登记的
婚后父母出首付款买房,由于父母不会使用银行卡是我姐的银行卡转账的,并向一审法院提交了转账证明,登记的我一个人的名字,单独所有,贷款也是我还的,一审法院判决房子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但是还贷部分对对方一半补偿,对方不服,提起上诉,对方认为是我姐转账不是我父母转账不能认定为父母出资,对方认为即使是父母出资但是这个是首付,不是全款,所以不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请问一审法院判决有问题吗?二审会改判吗?
提问时间: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