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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小额贷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壹万圆) (小写:10000元 )。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0.006 %。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2020年03月30日 起至 2025年03月30日 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小额贷款合同的附件,与本小额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收款银行:建设银行 账号: 姓名: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收取每天借款总金额的 0.1% 逾期费用 。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借款方在审核通过后由于各种因素导致放款失败如:虚假身份证、虚假银行卡、虚假联系人。此虚假信息会造成系统检测骗贷嫌疑,借款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如不配合,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限制其亲人、子女高消费,体制、教育等。 九、按国家规定,贷款方承担借款方的担保贷款风险,视情需验证借款方个人最低还款能力。借款方需在本人账户存款一般为贷款金额20%-50%资金,银行系统确认核实借款方身份真实信息并关联借款方自动扣息账户,银行验证完成后半个小时将款项下放到借款方合同填写的账户上。如果借款方签完合同而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话,公司将视为严重蓄意骗贷处理,直接向北京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受法律严惩。(贷款放款时,贷款方关联验证借款方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不得对借款方帐户内余额存款进行抵扣挪用做其它用途)。 十、乙方若单方面解除取消合同,需赔付本公司借款额度50%的违约金。 十一、本小额贷款合同自各方签字(含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2020 年 0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