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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立强(男)因在中国平安的逾期款项长期未结清,我方受中国平安委托对您进行立 案起 诉,现已司 法介入,现将情况以短信形式告知。根据我国《刑 法》第193条的恶意贷 款相关条例,结合您的涉 案金额,一旦立 案成功,您将面临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2到20万元的罚金,并将列入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作为永久信用不良客户公布于新闻媒体。将受到《限高令》的诸多约束,同时会对您子女就学,购置房产等大金额消费造成一定的制约,希望您不要自误!如在庭 外调解期有诚意处理此案件请联系经办人申请销 案。如有疑问可致电::1***13430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