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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2***1***5***) 甲方(出借人):xx贷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乙方(借款人):任xx 住所: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怀仁市 身份证号:1***1***0*** 手机号:1***97785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小额贷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圆) (小写:1***元 )。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0.6 ‰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2020年11月16日 起至 2023年11月16日 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小额贷款合同的附件,与本小额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平台认证手机:1***97785 银行卡号: 6***8***2***5 收款人姓名:任xx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收取每天借款总金额的 0.1% 逾期费用 。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3、甲方下款至乙方账户内资金产生滞留金,乙方需承担一切责任,滞留金为0.002%/日。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小额贷款合同乙方签字(含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贷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2020 年 11 月 16 日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