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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成都市武侯区的,现在政府要征用我的房屋,但是我们在2000年前已经拆迁过一次,现在属于二次拆

请问我是成都市武侯区的,现在政府要征用我的房屋,但是我们在2000年前已经拆迁过一次,现在属于二次拆迁,现在拆迁办说我的拆迁过度费早在2004年已经领取了,但是我本人从未签字领取过拆迁过度费,而且告知我只能按照2003年的拆迁补偿标准给我赔偿,现在让我将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给他们,他们给我查询那些补偿款我领取了,这个让我提供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做法合理吗?而且告诉我不提供不签字的话到时候一分钱都没有
提问时间: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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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不合理,可以向1234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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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让我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给他们,他们给我查询领取了那些拆迁补偿,这个要求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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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合理也 不合法。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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