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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面积登记不足,涉及拆迁,如何维权?

你好,我家农村700平的院子,四间正房,四间倒座,老宅基地几十年了,在2003年的时候,村里办土地使用证,给我们登记的使用面积300平,当时妈妈问村里干部为啥给我登记这么少,回答是就登记四间房子的面积,老人什么都不懂就没在追问,如今设计到拆迁了,就按照300平给,家里找到国土局询问,也知道我家是700平的院子,但是说我家实际就300平,其余占地是公家的那意思,我就不明白了,怎么一辈子的宅基地就有一大部成公家的了?也从来没有人跟我们说过呀,这个大院也一直是我家老宅基呀?希望解答一下!
提问时间: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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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如果你们之前的宅基地证上的面积是700平,那么国土局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存在占用了公家的地,你们应当按照700平来计算拆迁补偿,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写好起诉状,准备好以前的宅基地证,到当地法院起诉立案,走法律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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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这个土地使用证之前没有别的宅基地证,但有老的文书,可是人家说不承认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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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什么样的文书,拍照发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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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没在手边拍不了,国土局备案也是300平,但他们也知道我家占地700平,我就很纳闷,怎么就悄无声息的少了这么多呢?从来也没有什么工作人员或政府人告诉过我们,我们家宅基地是这么个情况啊?我们都不知情,一直认为家里就是700平,之前如果就承认我家宅基地300平的话,当时是不是应该跟我家讲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然而并没有,不是现如今设计到拆迁我们还被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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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你回去以后拍照给我看看,因为现在就只有那个证据能证明你们是700平了,这个很关键,关系到你们是否能维权成功,他们应当有义务告知你具体的情况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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