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老房拆迁,该房67年建,村里老房都无证拆迁额3***无争议,兄妹三人,(村委没有通知我签名,二
父母老房拆迁,该房67年建,村里老房都无证拆迁额3***无争议,兄妹三人,(村委没有通知我签名,二哥签名,乙方有两个哥哥的名字)大哥不想分钱,二哥和我16年正月向法院诉讼要求平分此款 ,开庭两次达不成协议。2017年4月妹妹再次诉讼要求平分拆迁款,8月底法院判决三人各得10万余,大哥不服向中院上诉,年前开庭法官告知大哥如有新证据3日内提交没有证据将维持原判,2018年3月28接到中院判决如下;(法庭以拆迁协议上没有妹妹的签名为由一.撤销一审法院民事判决书;二.驳回妹妹的诉讼请求。一审二审诉讼费妹妹承担的终审判决。该拆迁协议有效吗?我可以要求村委重新签订协议加上我的名字吗?
提问时间:202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