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采购与验收
1.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必须注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等。
2.购入的中药饮片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供货单位名称。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须标明批准文号。
3.对发生业务联系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应进行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建立审核记录和购药档案。档案包括:①药品生产或批发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药品生产或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③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④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批件等药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⑤生物制品检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实行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按规定执行。⑥与供货方签定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供货方原印章(红色)⑦购入的药品应有合法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