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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总医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科室必须设置住院总医师(原则上任期为一年)并按要求申报,医教部审核并备案。各科室应设立住院总医师值班室。   第二条 资质要求
  从事本专业工作超过____年且在本院从事临床工作____年以上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
  第三条 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医疗业务和日常的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实行每周一至周五24小时工作制。
  3.负责本科人员值班安排,并于每月底将下月医生值班表交医疗科。
  4.负责科间会诊,原则上不具体分管病人。
  5.一般不得参加科室的择期手术。参加手术时,需由二线值班医生或资历相同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
  6.按时参加医教部组织的住院总例会,并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给科主任及科室医务人员。
  第四条 考核与奖惩
  1.任期内,医教部进行不定期检查,了解其工作表现并记录在案。
  2.任期结束后,个人进行自我鉴定,科主任做出总体评价。
  3.医教部根据其平时工作表现、考核情况及科室意见,作出“优秀、良好、及格、不极格”的评定结论,作为本人晋升职称、评功评奖的依据)。
  4.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必须有担任住院总医师经历,且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
  5.医院每年将根据各住院总医师的工作表现,评选出3名优秀住院总医师给予奖励。
  第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医教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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