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总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全部固定资产的总帐、明细账的登记核算。

  二、固定资产明细帐按财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及用户名,反映财产的数量、金额。在登记固定资产的明细账户的同时,应分别在总类、大类和项的明细账上进行序时登记,以便及时计算出全校固定资产的总金额,以及各类项的金额。

  三、建立固定资产分布表。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在用、在库情况。必要时进行清产核资。

  四、总财产管理员下设若干财产分管员,如实验室、卫生室、图书馆、体育保管室、电教室、办公事务设备及家具等分管员,并负责对各分管员进行业务指导。

  五、配合协助各分管员,建立各类固定资产明细账,以及固定资产卡片,做到按物设卡,一物一卡,按使用责任人归并卡片,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六、为保证帐帐相符,总资产管理员,应每季度与分管理员和会计对一次帐。

  七、学校的一切物资和用具不外借,特殊情况由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限期归还。

  八,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相关企业文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