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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责任田,自己有权租赁出去搞建设,地补归自己所有吗?

自己的责任田,自己有权租赁出去搞建设,地补归自己所有吗? 我村民小组共有近五十户人家二百六十多人口,村委会联合滩有责任田的十几户人家(占人口不足三分之一),将自己的责任田租赁给开发商,搞新农村建设,所得地补,归责任田户主所有,这样合法吗?村委会这样支持,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胜朝(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0-03-16 12:3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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