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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出国时给劳务公司交了押金一万元,说是为防止在日本逃跑!现如今三年期满

劳务出国时给劳务公司交了押金一万元,说是为防止在日本逃跑!现如今三年期满 劳务出国时给劳务公司交了押金一万元,说是为防止在日本逃跑!现如今三年期满,回国取押金,以在日本有手机或电脑合作业务未完成延期三个月!现在已经过了三个月,去公司取押金的时候,公司以各种理由一而再再而三的往后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喵ちゃん(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6-12-15 10: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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