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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股份制公司被一家单位收购后社会招工人员工资待遇为何不同

股份制公司被一家单位收购后社会招工人员工资待遇为何不同 以前,公司是三家单位合资组建的,公司人员也是由三家单位委派和向社会招聘人员组成。社会招工人员跟组建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直以来工资待遇和五险缴纳都是按照这家组建单位执行,后来,其中合资的一家收购了其它两家后,以前三家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和五险缴纳标准不同了,还有住房工积金,都按照收购这家单位的总公司工资标准执行。就社会招工这部份人待遇不变。问?社会招工这部份人可以要求和在单位上工作的人员享受同工同酬吗?劳动合同是否还有效?公司体制改变后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色色花心(重庆)
提问时间:2012-05-1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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