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你好,咨询两件事情
你好,咨询两件事情 我之前在一家私营公司上班,实习工作十一个月后,于11年9月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并公司缴纳五险。我们是一家工程造价咨询的公司,每月只有基本工资加一点预付提成,正式提成于当年年终结算。11年下半年公司来了个大活并且很急,领导要求全体加班,每天14至16个小时的工作直至四个月后,阶段性的对接完成。11年终公司已甲方未与之结算为由,拒绝与我结算这个大工程的提成。12年五月我实在忍不下去了,就申请辞职并提出清算工资提成。
问题就发生了,一:领导以我提出辞职为由,提出已交八个月公司负责部分的劳动保险由我个人承担。二:清算的工资部分,也莫名奇妙的变成一千元就打发我走。请专业律师解答,先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oom89……(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2-05-16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