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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有三个子女均在外地工作,子女三番五次接老人过来住,老人不接受

老人生前有三个子女均在外地工作,子女三番五次接老人过来住,老人不接受 老人生前有三个子女均在外地工作,子女三番五次接老人过来住,老人不接受。因老人一些不良的情感追求,愿意和一名外姓男子生活,老人是离休干部工资和一切费用均有该男子掌管。老人去世后,两套房子及所有遗产归该男子。请问抚恤金他能能继承吗?老人遗嘱也无立该男子为义子。对方则称是义子可享受抚恤金,这样对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6-12-14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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