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在世的时候有点遗产,去世了我的姐姐倨为己有
你有部分继承权,可以向你姐姐要回属于你自己的部分遗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你也是有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