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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丈夫09年和朋友通过中介公司垫资注册了一个文化有限公司

律师您好,我丈夫09年和朋友通过中介公司垫资注册了一个文化有限公司 律师您好,我丈夫09年和朋友通过中介公司垫资注册了一个文化有限公司,朋友占股百分之四十九,丈夫占股百分之五十一,实际都未出资。后来朋友不干了把股份转给了公司。今年公司营业执照丢失补办的时候才知道丈夫把百分之四十九股份转给了我并且让我去了工商局签字。目前公司欠下巨额债务面临破产,我和丈夫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请问这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是虚假出资的,我会坐牢吗?丈夫提出把我的百分之四十九股份变更为百分之五,他百分之九十五,然后让我补齐这百分之五的出资,这样可行吗?补齐了我是不是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望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12-12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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