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赔偿
离婚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赔偿 婚前,借了女方63000元,欠条是写的2012年元旦还钱,因资金周转困难,到期没有按时还款,女方和她弟弟将我告上法庭,控告我119000元,因证据不足,法院最终判决93000元,让我每月还三千给他们,几个月后,我失去了工作,不忍心女友帮我还债,最终,被迫与相爱的女友分手,和女方结婚,女方说结婚以后欠的钱就不用还了,现在结婚已经半年,由于我心里终究放不下女友,对女方没有感觉,我们彼此性格不合,现在我想提出离婚,请问:如果我们离婚,之前的钱我还用还吗?如果女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我应该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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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谁是谁23(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2-05-15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