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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被告人年龄大没有赔偿能力,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该怎么办?

被告人年龄大没有赔偿能力,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该怎么办? 2016年9月4日。早上6:30左右。原告在程湾村湖湾山庄前桥下杀鸡,被告李定银明明知道桥下有人,却捡起一块石头从桥上砸下去,(桥上桥下落差约4米)正好砸在原告后脑勺上。原告被砸昏死过去,一头扎在水里漂着。桥上有证人孙有英,王棵英两人看见。原告被砸晕后一直泡在水中,人事不知,头上流了很多很多血。后被送往肥东县中医院。一路上人还是昏迷不醒。中医院说要送到安医附院抢救。后又叫120送往安医附院急诊。经诊断(做CT),原告枕骨凹陷性骨折。伤口有五六公分长,医生检查用食指可以伸进去来回摸。被告李定银这种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也给原告全家带来巨大的伤害。住院期间,原告头痛欲裂,疼着哭着整晚睡不着觉!疼痛令人难以忍受!
    在9月4日当天,被告方送来5000元医药费。直到今天,再也没给过一分钱。我们家光医药费就花了6011.0元。9月12日晚找被告方协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因为被告李定银年龄偏大,没有支付能力。和儿子之间互相推诿,拒不支付。被告方在伤害原告后,考虑都是邻居,没有在当天报警。原告受了这么大的伤害,拒绝赔偿,甚至医药费都没给完,说到哪里都说不过去,太令人心寒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程章庆(江苏)
提问时间:2016-12-1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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